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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兴安盟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3人公告已发布,考生可点击红色文字查看公告全文,内蒙古中公教育(nm.offcn.com)小编整理了本次招考的报考指导,考生可作为参考。下文整理关于:2020兴安盟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3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由兴安盟公安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内容,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的报考范围和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复审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复审资格,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和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高考时为兴安盟户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兴安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及盟内外签有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考的证明。
5.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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